摘要:
新型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“物”的城镇化与“人”的城镇化提出的必然要求,是农村向城市转型的产物,体现了从传统的注重“物”的城镇化逐步走向关注“人”的城镇化理念的转变,是新型城镇治理模式创新的承载对象。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,新型城镇治理应在以“人”的城镇化为主体的模式下高效运行,以多元协同共治作为理想模式,并加强“命运共同体”式的文化塑造。以此应对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资源配置失衡、户籍歧视制度、土地财政依赖症、环境污染严重、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等问题,通过行政权力与社会力量双重路径,以制度化、平等化、法治化、参与化、科学化的新型城镇治理模式,促进城镇民主自治,实现新型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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