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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民主:我国新型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

罗敏   

  1.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,广西 桂林,541006
  • 收稿日期:2015-07-04 出版日期:2016-03-15 发布日期:2016-03-15
  • 作者简介:罗敏(1989—),男,汉族,硕士研究生;主要研究方向:科学理论与实践。

  • Received:2015-07-04 Online:2016-03-15 Published:2016-03-15

摘要:

新型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“物”的城镇化与“人”的城镇化提出的必然要求,是农村向城市转型的产物,体现了从传统的注重“物”的城镇化逐步走向关注“人”的城镇化理念的转变,是新型城镇治理模式创新的承载对象。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,新型城镇治理应在以“人”的城镇化为主体的模式下高效运行,以多元协同共治作为理想模式,并加强“命运共同体”式的文化塑造。以此应对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资源配置失衡、户籍歧视制度、土地财政依赖症、环境污染严重、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等问题,通过行政权力与社会力量双重路径,以制度化、平等化、法治化、参与化、科学化的新型城镇治理模式,促进城镇民主自治,实现新型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关键词: 治理;城镇化;协商民主;治理能力现代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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